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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狂飙121倍后,新管理办法如何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5-02-14 15:33:54 来源:钛媒体APP作者: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中国光伏行业历经多次起伏,市场周期性的波动早已成为常态。适时调整策略,优化产业结构,被视为推动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的关键。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颁布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该政策一经发布,便在光伏行业内引发了广泛讨论和深刻反响。

在中国能源转型的宏大叙事中,分布式光伏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据统计,2024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量达到1.2亿千瓦,占全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43%;发电量则达到3462亿千瓦时,占光伏发电总量的41%。截至2024年底,中国分布式光伏装机总量已高达3.7亿千瓦,这一数字是2013年旧版管理办法出台时的121倍,彰显了分布式光伏行业的迅猛发展。

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历程并非一帆风顺。从世纪初的起步,到经历多次起伏,中国光伏行业在挑战与机遇中不断前行。早期,凭借德国等欧洲市场的补贴政策,中国光伏企业成功打入国际市场。然而,金融危机和欧美市场的补贴削减,曾一度让光伏行业陷入寒冬。关键时刻,国家推出的“金太阳工程”和随后的光伏电价补贴政策,为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特别是在“双碳”目标提出后,中国光伏装机需求再次迎来爆发式增长。短短四年间,光伏装机从2.5亿千瓦激增至8.9亿千瓦,分布式光伏更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从2020年底的7831万千瓦,到2024年底的3.7亿千瓦,分布式光伏装机实现了近四倍的增长,年新增装机量几乎占据了光伏新增装机的半壁江山。

然而,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的快速增长,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为了推动分布式光伏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对建设、开发进行规范显得尤为重要。在此背景下,最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新办法在表达对国家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决心和政策力度的同时,也提出了更为精细化和差异化的分类管理细则。分布式光伏被细分为自然人户用光伏、非自然人户用光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四类,并规定了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自发自用三种上网模式。其中,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和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的上网模式受到了限制,不再允许全额上网,且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应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

这一变化背后的实质是,分布式光伏的发展需要更加科学合理布局,避免市场乱象和过度依赖上网。电网方面的声音和意见在新办法中得到了更多重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需要提前做好选址工作,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申请并取得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还需要满足相关规划和政策规定,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在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建设条件、电网接入点等因素,合理选择接入系统设计方案。

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分布式光伏需要回归就近消纳的本质要义。由于西北集中式光伏已经足够多,中东部分布式光伏需要错位发展。如果仍然高度依赖上网甚至是跨区送电,分布式光伏将失去其应有的意义。因此,加强就近消纳成为分布式光伏发展的核心要义。绿电直供、专线供电、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型模式被频频提及,成为值得探索和尝试的可行路径。

以河南省为例,该省明确提出构建离网型微电网、形成稳定的就地绿电供应的战略目标,并规划了1000多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这些项目旨在突破大电网瓶颈,实现绿电直供。如果试验成功,将有望缓解当前分布式光伏面临的种种困境。

当然,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能否最终走通,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但作为一种积极的探索和试验,它无疑为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在顶层管理办法的推动下,期待分布式光伏行业能够克服发展瓶颈,加强就近消纳,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同时,新办法的出台也为分布式光伏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在科学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分布式光伏将继续发挥其在能源转型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力量。而行业内的企业也需要积极适应政策变化,加强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

总之,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中国分布式光伏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在政策的引导下,行业将不断优化结构、提升质量,为实现更加健康、良性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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