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的重要动态揭示了全国检察机关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方面的坚定立场与显著成效。天津与河北两地的检察机关已正式对一起涉及“油罐车非法运输食用油”的案件提起公诉,这一行动标志着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严厉惩治。
据透露,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显著增强了对食药安全领域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指导力度。特别是在“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件中,最高检不仅指导天津、河北两地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还积极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形成了会议纪要,确保案件处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发起了一项针对“特供酒”犯罪的专项打击行动。行动中,吉林、四川、山东等地的检察机关被要求及时报告重点案件的办理情况。通过汇总分析全国检察机关的相关案件,最高检为地方检察机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指导,确保了对此类犯罪的严厉打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在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案件中,安徽槽头肉案和天津防火玻璃造假案也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密切关注。最高检不仅听取了安徽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的案件汇报,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数据显示,2024年1月至11月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12987人,其中药品犯罪案件涉及5727人,食品犯罪案件涉及7260人。这一数据彰显了全国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方面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果。
通过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全国检察机关持续保持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安全、可靠的食品药品环境。这一系列的行动和成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在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