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中创新航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等相关诉讼材料。根据起诉书,原告宁德时代针对公司及其他被告,就电池模组ZL201621122034.9号实用新型专利提出知识产权侵权索赔。
该案件主要诉讼请求包括:主张本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涉诉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涉诉专利权的产品;主张本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6000万元;主张本公司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00万元。
中创新航在公告中表示,涉诉专利属于电池模组结构,公司产品不存在侵权行为。目前,本公告涉及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针对涉诉专利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该请求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本次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此次诉讼,长期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的博主“韩百科君”发文称,宁德时代的诉讼点,仍然聚焦在电池结构上,换言之,宁德时代此次发起的诉讼,与此前涉及顶盖之类的起诉点一样,均不是锂电的核心技术。这意味着,不论诉讼对象是谁,只要产品的研发、迭代足够快,都有可能“侵权”,但这样的专利诉讼,很难限制竞争对手未来的产品和市场。
“韩百科君”还爆料称,宁德时代最新起诉中创新航所涉及电池模组专利,曾被同行公开质疑。据了解,欣旺达曾在2019年公开的专利说明技术背景中,提及宁德时代的相关专利CN206059484U,并指出宁德时代这件涉诉专利存在技术问题,如存在安全隐患,会导致挤压电芯,降低电芯寿命等。
据了解,这次诉讼,是中创新航在本月公布的第二起与宁德时代的专利侵权诉讼。
1月3日,中创新航曾发布公告称,宁德时代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二次电池的顶盖组件和相关发明专利向中创新航及杭州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宁德时代要求中创新航立即停止侵害涉诉专利的行为,停止制造、销售和承诺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9000万元以及赔偿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0万元。
对此,“韩百科君”表示,宁德时代在杭州中院起诉的这件专利,其实是一件分案,在2022年5月才改写了权利要求请求,直到2024年3月才授权。考虑到2022年的时候,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战已经打响,所以很可能是有的放矢,为了诉讼而进行的分案。
事实上,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自2021年开打“专利战”以来,已历时逾四年,并未出现战况缓和的迹象,双方在终审中互有胜负。
其中,在2022年9月,涉诉专利达到六个,索赔金额猛增至6.2亿元。其中,宁德时代三项申诉获得法院支持,两项专利被判定无效撤销,还有一项等待结果,中创新航等共需向宁德时代赔偿1亿元。在涉及“正极极片及电池”与“锂离子电池”的两项诉讼中,中创新航败诉后针对宁德时代持有的部分专利提起无效宣告,并进行上诉,最终最高人民法院分别撤销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两项专利的一审判决,中创新航因此免于赔偿。
至此,近四年多的时间,宁德时代已针对中创新航提起了8次专利侵权诉讼,索赔总额超过9.2亿元。这些诉讼涉及多个关键技术领域,包括电池结构设计、制造工艺等。
随着“专利战”升级,中创新航于2024年10月一改被动局面,首次正面反击,起诉宁德时代侵权,理由是宁德时代及其关联企业侵犯其4项锂电池专利权,由此向宁德时代及相关公司发起4项专利侵权诉讼,索赔金额合计1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