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了对成都银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指出该银行在基金销售业务上存在多项问题。公告详细披露了成都银行基金销售业务中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部分基金销售人员未持有有效的基金从业资格,以及内部考核机制的不健全。
四川证监局表示,这些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办法,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成都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以此警示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基金销售业务。
实际上,近年来监管机构对基金销售领域的违规行为一直采取严厉态度。多家银行因基金代销违规行为被各地证监局责令改正,其中“无证上岗”现象尤为突出,暴露了这些银行在内控制度方面的明显漏洞。
就在不久前的2025年初,天津农商银行也因类似问题被天津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该银行存在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且未向天津证监局进行任职备案,以及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运营维护人员同样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况。
回顾2024年,广发银行重庆分行也因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和部分合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以及未按规定报送相关人员的免职和任职备案材料等问题,被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同年8月,建设银行青海分行也因类似问题收到青海证监局的责令改正决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地区某股份行的理财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银行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非常严格。在销售产品前,员工必须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且代销基金、保险等产品都需要各自的从业证书。银行还会定期进行培训,并对员工的资格证书进行归档管理。特别是在代销基金和保险产品时,需要进行双录,这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监管手段。
该理财经理还指出,在上海等一线城市,由于监管严格和银行内部管理规范,“无证上岗”的情况很少出现。这反映了不同地区和不同银行在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