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一起涉及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利用离岛免税政策进行走私的案件近日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案件的主角李某,因其违法行为被判处了十年有期徒刑,并被罚款120万元人民币。
据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曾是一名旅游从业者。在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期间,为了个人利益,他与同伙承接了来自旅行社的海南旅游团业务,并组织了14名导游参与带团活动。李某指示这些导游利用游客的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在免税店购买洋酒。随后,这些免税洋酒通过自提或邮寄的方式被带回广东省,并在市场上销售获利。海关关税部门经过核算,发现李某等人共偷逃税款高达270多万元人民币。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李某违反了海关的监管规定,与他人合作走私普通货物,且偷逃的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基于这些事实,法院依法判处李某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20万元。
关于“套代购”的定义,根据海关部门的解释,这是一种新型的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套购”和“代购”两种形式。其中,“套购”指的是组织或利用他人的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并在国内市场上再次销售以获取非法利益。而“代购”则是收取一定的代购费用,利用自己的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案中特别提醒,所谓的“套代购”本质上是利用免税品和完税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违反国家的离岛免税政策,购买免税商品后进行转卖牟利。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海关对离岛免税政策的监管,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