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先享后付”这一新型消费模式在预付费领域逐渐兴起,但伴随而来的消费者投诉也层出不穷。《财经调查》栏目接到众多消费者反馈,称这种看似优惠的消费模式实则暗藏玄机。
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先享后付”模式允许消费者先享受服务后分期付款,类似于传统的办卡消费,但分期付款的方式减轻了消费者一次性支付的压力。然而,这一模式在祛痘门店,特别是“蕾特恩专业祛痘国际连锁”等品牌中,引发了大量投诉。
在江苏南京、天津、浙江杭州等地的祛痘门店,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进行暗访,发现门店工作人员在推销“先享后付”时,往往采用诱导性话术,劝导消费者选择更高金额的套餐,并办理更长期数的分期业务。
在杭州市下沙区的一家名为“痘院士专业祛痘·皮肤管理”的门店,记者原本打算选择2980元的套餐,但在经理的劝说下,差点被说服办理5980元的套餐。经理还试图直接操作记者的手机完成签约,整个过程令人感到困惑和不安。
记者发现,这种“先享后付”模式背后,隐藏着不少运营公司的身影。这些公司专门为商家提供“先享后付”接入服务,并以此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其中一家公司甚至将“名正言顺”写进公司简介,但实际上并非支付平台的认证服务商。
这些运营公司不仅通过强制扣款功能确保商家能收到尾款,还教唆商家在消费者支付首付款时就收回所有成本,以此规避自身风险。消费者若想终止履约,往往面临重重困难,不仅要支付违约金,还只能求助于商家解约。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运营公司还利用支付平台的信用体系,强制要求消费者绑定信用卡进行还款。一旦消费者无法按时还款,就会影响个人征信。这种操作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记者还发现,市场上开展“先享后付”业务的公司大多属于贴牌经营。他们通过从支付平台获取接口,再发展下级代理或提供贴牌服务来赚取利润。这种盈利模式导致大量代理为了赚钱而盲目发展商户,忽视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金融专家指出,“先享后付”模式像预付式消费、信用卡分期和信用贷款的结合体,但性质又不完全相同。这种模糊的定义使得该模式缺乏有效监管,成为一些商家和运营公司规避监管的手段。
法律专家则提醒支付平台应主动承担监管责任,金融监管部门也应尽快明确“先享后付”的行为规范,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在选择“先享后付”模式时也应量力而行,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