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公告,旗下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与浙商中拓(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约定由芳源循环向中拓新能源提供不低于1万吨的电池级碳酸锂,预计合同金额约为8.20亿元(以1万吨测算),履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芳源循环与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芳源循环向象屿新能源提供1.5万吨(上下浮动10%)的电池级碳酸锂,象屿新能源向芳源循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锂云母、锂辉石等在内的含锂原料以及镍、钴原材料,预计合同金额约为11.07亿元至13.53亿元(以1.5万吨上下浮动10%测算),同样履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