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园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全资子公司东方风景、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OD项目实施主体(第二次)中标人。项目金额269,119.96万元,总工期7300日历天。
*ST东园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全资子公司东方风景、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中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万宁市港北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及海洋新经济示范区EOD项目实施主体(第二次)中标人。项目金额269,119.96万元,总工期7300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