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商业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处以50万元的罚款。这一处罚决定于2024年10月22日公布,并在随后的几天内引发了关注。
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江商业银行在信用信息的采集、提供和查询等环节存在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因此,该行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同时,时任长江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中心负责人也被认定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并被处以7.5万元的罚款。
长江商业银行成立于2008年10月,是江苏省4家法人城市商业银行之一,其前身是1988年创立的靖江长江城市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