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王洪辉、李明、崔洪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评级终止等事项,未披露债务逾期、新增担保、减值损失等重大事项,未履行承诺事项等问题。公司董事长王洪辉、时任董事长李明、信息披露负责人崔洪杰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王洪辉、李明、崔洪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评级终止等事项,未披露债务逾期、新增担保、减值损失等重大事项,未履行承诺事项等问题。公司董事长王洪辉、时任董事长李明、信息披露负责人崔洪杰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