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讯近日,河南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下称“信泰人寿河南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泰人寿河南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河南金融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信泰人寿河南分公司作出罚款6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一处罚结果再次强调了保险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对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袁祥海作为信泰人寿河南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以罚款2万元。
信泰人寿河南分公司陈娟,存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以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此次处罚决定的作出,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于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来说,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是基本的职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