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从青岛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获悉,青岛明确合理调整商品房备案价格有关事宜。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明前,应根据项目区位配套、产品定位和市场行情等情况,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在项目预售或现售方案中明确“一房一价”,并通过青岛市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办理预售或现售价格备案。
当项目规划方案变更或未售出的商品房(如户型、面积、套数等因素发生变化的)需进行备案价格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新项目重新通过青岛市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办理价格备案。
对于试点团购定制的高品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销售价格,并通过青岛市房地产交易服务平台提报相关资料,办理价格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