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公布了一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的查处结果。涉案主播王仲焘因在网络平台销售知识付费课程时采取多种手段隐匿收入,最终被依法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231.6万元。
据税务部门通报,王仲焘自2020年起在网络平台开设账号,通过直播和视频形式售卖商业IP孵化、流量视频制作等创业类知识付费课程,累计粉丝量近百万,课程销量可观。然而,税务部门在前期核查中发现,其纳税申报金额与其实际经营规模存在显著差异,且其在外省市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申报模式存在异常。
经立案调查,税务人员发现王仲焘于2020年在上海注册成立上海黑红梅方教育科技中心(个人独资企业),并将课程销售收入以"生产经营所得"名义申报个人所得税。但核查发现,该企业银行账户无房屋租金、水电费等正常经营支出记录,且从网络平台获得的收入均直接转入王仲焘个人账户。面对证据,王仲焘承认这些收入实为其个人提供的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本应合并计入综合所得纳税,却通过违规转换收入性质逃避税款。
进一步调查显示,王仲焘在2020至2023年间,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直播打赏、介绍费、宣传推广费等收入,均未依法申报纳税。这些收入本质上属于个人劳务报酬,却未计入年度综合所得。税务人员通过调取其所有私人账户资金往来记录,最终查实其隐匿收入的真实规模。
在掌握充分证据后,税务部门对王仲焘进行正式约谈。面对个人独资企业账户流水、私人账户收支记录、网络平台收入数据等铁证,王仲焘承认了偷税行为,并主动提交了完整账单及交易记录。经核实,其通过转换收入性质、私户收款、虚假申报等手段,累计少缴个人所得税等税费119.61万元。
2025年11月,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王仲焘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追缴少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三项合计231.6万元。目前,涉案款项已全部追缴入库。
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等新兴业态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偷逃税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同时提醒纳税人,应依法如实申报纳税,任何试图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性质等方式逃避税款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