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发证收费”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收到该研究院的通知,称缴纳1200元可获得“院士”证书,缴纳1000元可获得“专家”证书。这一消息迅速引起舆论热议。
针对此事,现代快报记者展开调查。4月15日,记者联系到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此次发证收费行为是该院首次尝试,院领导已意识到不妥并紧急叫停。对于收费理由,该工作人员解释称,收取的费用将用于为“院士”“专家”配备电脑、办公用品等必要设备。
同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确为该厅主管的社会组织。厅里对该单位负有业务指导职责,但此前并不知晓此事。一名业务处室工作人员表示,将立即与研究院取得联系,核实具体情况。
随后,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该业务处室跟进进展,但电话未能接通。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及北方文化研究院均未就此事发布进一步说明。
公开资料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成立于2015年,业务范围包括文化研究、学术交流等。此次“发证收费”事件暴露出社会组织管理中的潜在问题,引发公众对学术头衔滥发、变相收费等现象的担忧。相关部门如何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维护学术尊严,将成为后续关注的焦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