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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新规!禁止“大数据杀熟”,教你如何有效维权

   时间:2026-04-10 16:05:08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规,明确禁止互联网平台“大数据杀熟”行为,该规定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五年。这一举措旨在规范平台经济领域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大数据杀熟”是指平台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对老客户实施差异化定价,导致其购买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高于新客户的现象。这种行为本质上属于价格歧视,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新规明确要求,平台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算法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

新规不仅聚焦于禁止“大数据杀熟”,还对平台经营者的其他行为作出了规范。例如,保障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明确平台不得通过提高收费标准、限制流量、搜索降序、算法降权、屏蔽店铺、下架商品等方式,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平台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时,需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七日。

在补贴促销方面,新规要求平台公平公正开展活动,不得虚假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并在活动页面显著位置标示补贴规则、对象、方式等信息。同时,明确禁止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的低于成本销售行为,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针对自动续费问题,新规规定,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前须以显著方式提前通知消费者扣款时间、金额及取消途径,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若收费标准发生变化,需一并通知消费者。

为确保新规有效落实,监管部门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价格行为合规管理制度,包括完善内部合规制度、设立价格投诉渠道、建立价格监督员制度、依法履行算法备案手续等。消费者若遭遇“大数据杀熟”,可通过固定证据、向平台投诉、向监管部门举报等途径维权。若金额较大或遭受严重损失,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三倍赔偿,或根据《民法典》请求撤销合同。

成都市正在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消费者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旅游五大行业消费后,开具符合条件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数电发票),即可参与抽奖,最高可获800元奖励。活动要求发票票面金额(含税)需在100元(含)以上,开票主体为成都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票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7月31日,发票号码前4位须为“2651”。消费者可通过天府通APP、京东APP、支付宝APP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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