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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思益“翻车”引热议:明星带货虚假宣传,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时间:2026-04-07 06:13:59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网红保健品品牌“澳洲优思益”因虚构海外产地、伪造品牌背景被央视曝光,迅速引发社会对直播带货行业乱象及明星代言责任的广泛讨论。多位曾为该品牌直播带货或代言的明星,包括李若彤、明道、陈妍希等,已公开道歉并启动赔付机制,但事件背后的法律责任划分仍备受关注。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涉及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若存在虚假宣传并造成损害,广告代言人需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优思益作为保健品,其虚假宣传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若消费者因服用该产品出现健康问题,明星代言人可能需与品牌方共同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等费用。例如,若产品宣称的“澳洲原装进口”实为国内生产,而明星未核实报关单或产地信息,可能被认定为“应知虚假”,需承担相应责任。

明星代言保健品还需满足“亲自使用”的法定要求。根据《广告法》第六十一条,若明星未实际使用产品或仅象征性购买,市场监管部门可没收代言费,并处违法所得一至二倍罚款,同时实施三年禁业处罚。消费者需证明自身损害与代言产品存在直接关联,例如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与产品成分的关联性,才能主张赔偿。

在优思益事件中,明星代言人已启动“先行赔付”机制,承诺全额退款或“退一赔三”。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若消费者主张产品存在欺诈,可要求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若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如未取得保健食品认证),还可主张十倍赔偿(最低1000元)。市场监管部门还可对明星代言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至二倍罚款;若明星同时担任品牌代言人与直播销售者,还需承担经营者责任,面临更高额罚款。

若明星参与策划虚假宣传、长期大规模推广造假商品且情节恶劣,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最高可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若明星明知品牌存在虚假宣传仍参与推广,或通过直播刻意误导消费者,均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消费者可通过多渠道维权:保留订单截图、支付记录、产品包装、宣传截图等关键证据;向12315平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电商平台投诉渠道要求赔偿;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明星、品牌方及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优思益事件为明星带货行业敲响警钟:法律对生命健康类商品虚假宣传“零容忍”,明星作为公众人物需严格审查代言产品,否则将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消费者也应理性消费,不盲目相信明星效应,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行业自律与法律监管双管齐下,才能遏制带货乱象,重建市场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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