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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主犯死缓维持原判,家属坚持追责买家到底

   时间:2026-03-24 19:15:08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备受社会瞩目的山东“入室抢婴”拐卖儿童案,在二审程序中迎来最终裁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人曾小孩、袁永贵及原审被告人吕光东、王绪勇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根据判决结果,主犯曾小孩因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且归案后拒不认罪、悔罪态度恶劣,被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吕光东、王绪勇作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因系累犯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判处无期徒刑;袁永贵因罪责相对较轻但未如实供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已充分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量刑适当。

二审宣判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进行。当法官宣读“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时,主犯曾小孩情绪失控,突然站起并表现出强烈不服。据受害儿童家属姜甲儒回忆,现场法警迅速上前将其按回座位,防止事态扩大。法院裁定书明确指出,曾小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经查证不属实,不予采纳。

对于姜甲儒一家而言,法律对人贩子的严惩并未完全抚平创伤。他们坚持认为,买家夫妇作为拐卖链条的终端,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尽管检察院此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对买家作出不予追诉决定,但姜甲儒家人已向山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代理律师李圣强调,买家通过伪造出生证明、虚假申报户口等手段,导致孩子与亲生家庭分离长达17年,其行为不应因时效问题免责。

案件宣判当日,寻亲家长杜小华、“梅姨案”受害人申聪等群体到场声援。他们共同呼吁,必须从根源上斩断拐卖链条,让所有参与者付出法律代价。现场支持者表示,只有严惩人贩子及其同谋,才能避免更多家庭遭受类似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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