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离婚冷静期制度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多位代表委员指出,现行《民法典》规定的30天离婚冷静期虽旨在减少冲动离婚,但家暴受害者群体可能因此面临更大风险,亟需完善相关制度设计。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行制度对协议离婚实行"一刀切"管理,即使家暴受害者与施暴者达成离婚协议,仍需共同等待30天冷静期。这期间可能出现施暴者反悔、威胁报复等二次伤害,甚至导致暴力升级。她建议通过修改法律、明确证据标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等措施完善制度,特别提出要为家暴受害者开辟绿色通道。
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则提出更直接批评。她援引全国妇联数据指出,2022年超六成家暴受害者在冷静期内遭遇暴力升级,更有个案显示有人在冷静期第13天当街杀害妻子。她强调:"用少数人的问题限制全体公民的离婚自由,既不必要也不公平。冲动离婚完全可以通过复婚解决,不应以牺牲多数人权益为代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离婚冷静期适用于所有协议离婚情形。该条款设置两个30日期限:第一个30日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第二个30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制度设计类似于保险合同的"悔约期",但未对特殊情形作出例外规定。
法律专家分析认为,由于《民法典》2021年才正式实施,其稳定性和权威性决定了短期内修改可能性极低。当前更具实操性的方案包括:通过司法解释明确家暴案件诉讼离婚优先性,简化诉讼流程;建立公安、法院、妇联数据共享平台,实现报警记录、医疗证明等证据快速核验;破除"一次不判离"的司法潜规则和"劝和不劝离"的陈旧观念。
司法实践数据显示,家暴受害者因担心施暴者反悔,往往被迫选择诉讼离婚。但诉讼过程中又面临举证难、周期长等问题。有法官透露,部分家暴案件因证据不足或核验周期长,导致受害者需要多次起诉才能离婚,这期间可能遭受持续伤害。
从长远看,多位法律界人士建议修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增设例外条款。例如明确规定"存在家庭暴力情形的,不适用离婚冷静期",通过但书条款平衡婚姻稳定与特殊群体保护。这种立法修改虽需较长时间,但被认为是解决矛盾的根本途径。
有社会学家指出,婚姻自由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在保障婚姻稳定的同时,必须为特殊群体建立保护机制。离婚冷静期制度需要与时俱进,通过制度细化实现精准保护,避免"保护一个群体,伤害另一个群体"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