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律师违规会见在押人员的消息引发关注。据相关报道,一名女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期间,私自将唇膏交给对方使用,该物品随后被带入监舍,最终被看守所工作人员查获。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后认定,胡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规范,构成扰乱诉讼活动的情形。鉴于其未造成严重后果、无前科记录且积极配合调查并表示悔过,司法局依法对其作出停止执业三个月的处罚决定。
此类违规行为并非个例。公开资料显示,2025年厦门市司法局曾通报五起律师违规会见案件,其中一例涉及传递违禁物品。2024年5月,高姓律师在广西横州市看守所会见在押人员时,不仅将烤鸡肉、榴莲、棉花糖等食物传递给对方,还为同监区人员捎带信件。该行为被查实后,市司法局于2025年4月对其作出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针对律师会见环节的违规现象,宁波市律师协会曾发布专项风险提示。据通报,2024年当地投诉案件中,违规会见行为呈现高发态势,主要集中于三类情形:一是提供通讯工具供在押人员使用,如2014年5月某律师在宁波市看守所会见时,用手机免提功能让犯罪嫌疑人通话;二是传递违禁物品,包括香烟、书信甚至工具,如同年10月某律师向在押人员递送整包香烟;三是违规带领无关人员参与会见,例如2014年8月某律师在鄞州区看守所会见时,携案件无关人员进入会见区域。上述行为均被律协作出通报批评或训诫处分。
根据律师执业规范要求,律师会见在押人员时需严格遵守多项禁令:不得提供手机等通讯设备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通过电子设备与外界人员联系;不得带领家属、亲友等无关人员参与会见;禁止传递书信、钱物等违禁物品;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对会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拍照。这些规定旨在维护诉讼活动的严肃性,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同时防止律师执业行为偏离法律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