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实施,其中第136条关于“治安违法记录封存”的规定引发社会热议。该条款将吸毒等轻微违法行为的记录纳入封存范围,部分公众担忧其是否会为特权群体“开绿灯”或削弱禁毒力度。针对这些疑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过新华社作出权威回应,从立法背景、法律边界、实践操作等角度澄清误解,强调制度设计旨在平衡惩戒与挽救,推动法治文明进步。
法工委介绍,第136条的立法历经三次审议和两轮公开征求意见,最终在2025年三审时将适用范围从未成年人扩展至所有治安违法行为。这一调整源于现实需求:2019至2023年间,全国年均查处治安案件超800万件,涉及打架斗殴、小额盗窃、吸毒等轻微违法。许多案例显示,一次治安处罚可能导致当事人长期受限——山西一名女子因感情纠纷打架被拘3天,此后出行时身份证频繁触发警报;湖南一名男子因邻里冲突被治安拘留,错失消防员岗位。立法者认为,此类“一次受罚、终身受限”的现象违背了“惩戒与挽救并重”的法治原则,而封存制度可为轻微违法者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针对“封存是否等于特权保护”的质疑,法工委明确表示,宪法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赵宏指出,封存制度是对所有轻微违法者的平等保护,旨在避免“标签化”歧视,而非为特定群体开绿灯。我国立法程序受宪法、立法法等多重制度约束,不受特殊利益影响,这一设计体现了对公民人格尊严的尊重。
关于“封存是否删除记录”的争议,法工委解释称,封存仅是对违法信息的管控措施,相关记录仍完整保存于公安系统,仅禁止随意查询、提供或披露。制度设置了两类合法查询例外:一是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可查询;二是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可查询,如《幼儿园工作规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幼师、网约车司机等岗位需无吸毒记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包涵强调,依法查询的单位必须严格保密,泄露者将面临处分甚至刑事追责,封存不会削弱关键岗位的监管力度。
对于“吸毒记录封存是否纵容涉毒行为”的担忧,法工委从三方面作出说明:其一,吸毒在我国属于治安违法行为,最高可处15日拘留,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行为属刑事犯罪,刑法明确规定了12个相关罪名,最高可判死刑,禁毒打击力度从未减弱;其二,治理吸毒的核心是戒毒而非单纯处罚,我国已建立自愿戒毒、社区戒毒(3年)、强制隔离戒毒(最长3年)、社区康复(3年)的完整体系,吸毒人员一经发现即纳入动态管控,戒断3年未复吸者才解除管控;其三,吸毒人员信息管控早有法律依据,《戒毒条例》要求对戒毒人员个人信息保密,泄露者需担责,禁毒法也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此次封存制度仅通过法律形式完善了查询规则。
为避免法律适用混淆,法工委明确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分工: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于不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则按刑法追究责任,两者不可替代。具体分为三类情形:故意杀人等纯刑事犯罪仅适用刑法;吸毒等纯治安违法仅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均有规定的行为(如引诱他人吸毒),需先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构成则按刑法处罚,未构成则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这一划分既确保了对严重犯罪的严厉打击,也为轻微违法者保留了回归社会的空间。
法工委强调,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并非纵容违法,而是法治文明的体现——它通过信息管控减少歧视,为真心悔改者提供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同时未放松对公共安全的保障。专家指出,这一制度既没有否定过去的处罚,也没有削弱对毒品犯罪的打击,而是在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之间找到了平衡点。随着新规实施,轻微违法者的“终身标签”将被卸下,但法律的底线依然清晰:违法记录仍在、关键岗位监管仍在、毒品犯罪打击仍在。这场立法实践回应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彰显了我国法治建设“宽严相济、以人为本”的进步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