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这座繁华都市里,合租生活是许多沪漂青年的常见选择。本是同处一屋檐下、相互扶持的伙伴,却有人心生贪念,利用室友的特殊状况设下骗局。近日,闵行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令人唏嘘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潘某因诈骗室友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
潘某和陈先生都是来上海打拼的外地人,因在同一家店铺工作,两人决定合租一套房子。起初,他们相处得十分融洽,彼此照顾,让远离家乡的他们在异乡感受到了温暖。然而,这份和谐在潘某发现陈先生患有梦游症后,逐渐发生了变化。
2025年4月的一个深夜,潘某被一阵细微的声响惊醒。他看到陈先生闭着眼睛在房间里摸索,对旁人的呼唤毫无反应。这一幕让潘某的脑海中闪过一个邪恶的念头:利用陈先生的梦游症来骗取钱财。
从那以后,潘某开始精心策划骗局。他常常在深夜趁陈先生熟睡时,悄悄藏起陈先生的手机。第二天,潘某便以“热心室友”的身份出现,编造各种谎言。他告诉陈先生:“你梦游的时候把手机带出去了,被路人捡走了。”接着,他又虚构出一个“捡到手机的第三人”,声称自己帮忙协商,但对方要求支付“归还费”才肯把手机还回来。
“第一次他说捡手机的人要2500元才肯归还,我当时工作特别忙,也不擅长和别人交涉,就让他帮忙处理了。”陈先生回忆道。就这样,潘某的骗局一次次得逞。他先后六次以同样的手段骗取陈先生的钱财,累计金额高达12800元。
然而,随着手机“丢失”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归还费”的金额也不断变化,陈先生开始产生了怀疑。他心想:为什么每次手机丢失后,都能通过潘某顺利找回呢?最终,陈先生决定报警,这场持续了许久的骗局终于浮出水面。
案件被移送至闵行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展开审查工作。经过调查,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承认自己多次虚构事实,藏匿陈先生的手机,并以此骗取钱财。考虑到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且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全额赔偿了陈先生的经济损失,还获得了陈先生的谅解,闵行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潘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
这起案件给广大合租者敲响了警钟。检察官提醒大家,在合租生活中要保持理性,珍惜彼此之间的信任,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而触犯法律。如果遇到“物品丢失后有人主动帮忙找回并索要高额费用”等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核实事情的真相,避免落入诈骗陷阱。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