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标志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迈入新阶段。公告宣布,从8月1日起,原本处于试点阶段的委托审查机制将正式确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制度。
这一转变源于过去三年试点工作的显著成效。自2022年8月起,市场监管总局开始尝试将部分适用简易程序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委托给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等五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审查。数据显示,在试点期间,共委托地方审查了1288件案件,占同期全部案件的54%,涉及交易总金额超过3万亿元。
经过评估,试点工作不仅提升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效能,还显著增强了监管能力。委托审查机制运行顺畅,案件标准和受委托区域设置合理,工作流程高效。这些积极变化为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护、经营主体活力的激发以及更加公平、有活力的市场环境的创造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了巩固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并确保审查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将试点委托模式正式化、规范化。这一决策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案件通过这一高效、规范的机制进行审查,从而进一步提升审查效能。
正式委托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还将更好地发挥经营者集中审查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的作用。这一举措对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具有深远意义。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也将继续加强对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审查工作保持统一、规范和高效。这一安排旨在确保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市场公平竞争提供有力保障。
随着正式委托制度的实施,市场监管总局还将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机制,以适应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需求。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营造贡献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正式委托制度的实施并不意味着试点工作的结束,而是一个新的开始。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以确保市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