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一项名为《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政策,旨在通过全面的制度革新,促使公募基金行业由“规模至上”向“回报导向”转型。此方案一出,华夏基金迅速响应,成为首家申报新型浮动费率基金的机构,其申报的华夏瑞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是对《行动方案》中提升投资者体验和获得感要求的积极响应。5月23日,该基金正式获批发行。
《行动方案》明确指出,要优化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的收费模式,推行与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机制。对于满足特定持有期的投资者,将根据其在持有期间的产品业绩表现来确定管理费率。华夏基金此次推出的华夏瑞享回报混合型基金,其管理费结构包括固定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三部分,其中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根据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长和年化收益率水平分档收取,充分体现了《行动方案》的精神。
具体来说,若投资者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其持有期限不足一年,则管理费率为1.20%每年。若持有期限达到一年及以上,则根据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分为三档:年化超额收益率(扣除超额管理费后)超过6%且持有收益率为正时,管理费率为1.50%每年;年化超额收益率在-3%及以下时,管理费率为0.60%每年;其他情况下,管理费率为1.20%每年。这种创新的收费模式,不仅将基金管理人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紧密相连,还激励管理人提升投资能力,追求业绩的稳健与持久。
业内专家指出,浮动管理费机制通过优化费率结构,激励管理人提升业绩,强化利益共享,具有鼓励长期投资、优胜劣汰、超额收益明确等积极作用。华夏基金率先推出此类基金,为行业树立了标杆。随着更多基金公司跟进落实《行动方案》,公募基金行业有望形成更加健康的生态环境,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
然而,新型浮动费率基金也对基金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系统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与传统固定费率基金相比,浮动费率基金需要实时跟踪每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收益情况,并在赎回、转出或合同终止时精确计算管理费。这要求基金公司具备精细化的运营管理能力以及强大的数据处理和计算能力。为此,华夏基金组建专业团队,深入研究浮动费率基金的运作逻辑和合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基金管理细则和风险控制方案,并在系统建设和团队培训方面做了充分准备。
在基金经理的选择上,华夏基金同样慎之又慎,选派了旗下经验丰富的绩优基金经理王君正担任华夏瑞享回报混合的拟任基金经理。王君正拥有超过11年的基金经理从业经历,市场经验丰富,投资业绩稳定。
考虑到投资者对新型浮动费率基金的理解需要一定过程,华夏基金将持续加强宣传推广和投资者服务工作。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向投资者详细解读产品的费率结构、业绩比较基准和投资策略等关键信息,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产品特点和费率结构,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需要提醒的是,投资者在投资以上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和资产状况等因素,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以上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