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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列车上被行李砸中致胎儿早逝,责任究竟在谁?铁路部门回应

   时间:2025-02-19 18:20:04 来源:时代财经作者: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一起涉及孕妇在高铁上被掉落行李箱砸中,最终导致胎儿不幸早产离世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张女士(化名)描述,1月22日,她在乘坐D3702次列车从南宁东至南宁站的途中,被同一车厢行李架上突然掉落的行李箱重重砸中腹部。事发紧急,列车长并未立即联系救护车或询问是否需要中途下车,而是选择通过广播寻找医生。幸运的是,车上有医生乘客及时伸出援手,并陪同张女士在南宁站下车就医。

张女士表示,由于车站人员没有提供及时的帮助,她们不得不步行出站后打车前往南宁妇幼保健院。经过检查,医生发现张女士胎盘早剥、胎盘血窦,存在先兆早产的风险,建议立即住院保胎,并每4小时进行一次检查以避免大出血。然而,情况并未好转,1月23日上午,张女士不得不进行了剖宫产手术。

张女士透露,由于宝宝属于超早产,出生后便被送入新生儿科接受救治。然而,令人痛心的是,1月25日上午9时,宝宝还是离开了人世。根据医院记录,婴儿体重仅为1110克,妊娠周期为28周加1天,因外力撞击导致胎盘早剥,出生后身体状况极不稳定,患有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贫血、凝血功能障碍等多种疾病。

张女士表示,自入院以来,铁路部门和行李主人均未与她联系。她多次向铁路部门反映情况,但得到的回复是责任在行李主人身上。据悉,张女士已找到行李主人,并准备提起诉讼。

2月19日下午,张女士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消息称,已向法院起诉两方责任人。随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客运段”官方微博也发布了情况说明,表示事发后列车工作人员立即广播寻医,配合医生旅客开展现场救治,并对张女士及其家属表示深切的同情与慰问。铁路部门表示将持续跟踪了解治疗情况,并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针对此事件的责任归属问题,法律专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伤亡是由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在此案例中,铁路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对旅客行李进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若行李坠落导致旅客受伤,铁路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如果行李主人未规范放置行李导致掉落,也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专家还强调,铁路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允许不符合要求的行李箱带进车厢、未及时发现行李存在脱落风险等情形,则视为铁路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目前,该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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