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顺德区的一家机械制造公司——三兄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其发布的一份《如厕管理规范》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讨论。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员工的如厕时间,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实施罚款,此举迅速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
据悉,这份管理规范对员工如厕时间进行了严格的划分。例如,早上8点前需完成如厕,上午10:30至10:40为“如厕黄金时段”,中午12:00至13:30为“如厕午休时段”,下午15:30至15:40则为“如厕下午茶时段”。而下班后的17:30至18:00被设定为“如厕放松时段”,晚上21:00后则为“如厕加班时段”。对于非规定时间内的如厕行为,小号限时2分钟,大号则完全不被允许。
更令人惊讶的是,该公司还通过监控设备随时监视员工的如厕行为,一旦发现违规者,将处以100元的罚款。这一举措不仅引发了员工的不满,也让众多网友直呼“离谱”。有网友调侃道:“这是要把员工的生活细节都管起来吗?”
针对公司的罚款行为,有法律专家指出,用人单位并非行政主体,不具备罚款的权力。因此,企业如果罚款,实际上属于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这在劳动法上是不被允许的。员工有权向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返还被扣工资,甚至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解除劳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份管理规范中,公司还提到如厕时间的设定是依据《黄帝内经》,旨在保障员工的健康。然而,这种牵强附会的解释并未得到公众的认可,反而被指为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的“随意性”。
那么,企业管理的边界究竟在哪里?专家表示,企业有权对员工进行管理、指挥和监督,但这一切都应基于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监督员工的目的在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以及保护企业利益,但在实施监督时,必须注意避免过度或荒唐的措施。
例如,在厕所安装监控设备就显然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对于员工正常的生理需求,企业也不应过分限制。如果员工因多喝水而需要频繁上厕所,或因身体原因需要更长时间的如厕,企业都应给予理解和包容。
事实上,合理的监督是用工自主权的一部分,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管理目的。但过度或荒唐的监督不仅会引发员工的反感,还可能违法并导致法律纠纷。因此,企业在制定和实施监督措施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违反劳动法、隐私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企业管理员工应兼顾效率与权益,既要提高工作效率和确保工作质量,也要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只有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监督和管理,才能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