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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司如厕限时两分钟?员工不满后规定已取消

   时间:2025-02-14 21:18:22 来源:ITBEAR作者:陆辰风编辑:快讯团队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网络上广泛传播着一份名为《如厕管理规范》的文件,该文件据称由佛山市顺德区三兄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布,日期标注为2月11日。文件内容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在这份管理规范中,公司详细规定了员工的如厕时间。例如,上午10:30至10:40为正常如厕时段,而11:30至12:00则明确禁止如厕。对于其他未特别规定的工作时间,文件指出员工“小号上厕所”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分钟,并特别说明,如有特殊身体情况,需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无薪如厕并备案。

文件还明确了违规处理措施,公司表示将随时通过监控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罚款100元,罚款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令人意外的是,文件声称这一管理规范是基于《黄帝内经》制定的,旨在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此文件一经曝光,立即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2月13日,该公司工作人员向外界证实了文件的真实性,但解释称,发布这一规范只是为了告知员工合适的如厕时间,并无控制之意。

同日,公司负责人进一步回应称,这份文件实际上是一份试运行版本,由于员工对此表示不认可,因此并未真正实施,目前已经取消。负责人表示,此前有员工如厕时间过长,甚至有人频繁如厕,引发了其他员工的效仿,制定这一规范原本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我们公司规模不大,一直倡导开放沟通的文化。”负责人表示,“如果员工对新规有意见,我们就会撤掉。目前,我们主要以提醒和引导为主,这件事绝非炒作。”

记者随后联系了公司所在地的人社部门,以了解对此事的看法,但截至发稿时,尚未获得正式回应。

那么,这份“如厕管理规范”究竟是否合法呢?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的陈世幸主任指出,此类规定涉嫌违法,因为它可能危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陈世幸解释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涉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的讨论,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同时,劳动者对于危害自身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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