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达三年七个月的法律纠纷,美摄科技与字节跳动旗下多款产品之间的代码抄袭案终于尘埃落定。近日,美摄科技对外宣布,其起诉抖音等8款产品的代码抄袭系列案已经迎来了终审判决。
据了解,美摄公司最初在2021年5月发现,抖音软件的音视频编辑处理功能代码与其享有著作权的美摄SDK软件存在大量相似之处。经过深入的比对分析,美摄公司进一步发现,字节跳动旗下的其他多款产品,包括剪映、巨量创意、Faceu激萌、图虫、轻颜相机、多闪、火山引擎VESDK等,也存在类似的软件代码抄袭行为。
为此,美摄公司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分别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指控上述8款产品侵害了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同时,美摄还就抖音公司及某员工提起了侵害技术秘密的诉讼。
在经过一审的激烈辩论和审理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底和2024年5月底先后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认定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确实侵害了美摄SDK软件的著作权,并判令其向美摄公司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约2670.4万元。然而,双方对这一判决结果均表示不满,并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在维持一审判决侵权认定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中的损害赔偿额进行了调整,认为原判决赔偿额偏低。因此,二审判决判令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美摄SDK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向美摄公司赔礼道歉,并且抖音公司及某员工也需立即停止侵害美摄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此次九案共计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约8266.8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审生效判决中作出了以下主要认定:首先,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拒绝提交软件源代码,法院依据目标代码的反编译比对鉴定以及软件特有内容的雷同情况,认定被诉软件代码抄袭成立;其次,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通过某员工接触并获取了美摄公司的软件代码,因此抖音公司及该员工均构成了对美摄公司技术秘密的侵害;最后,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13日下午,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就该事件发声:“介绍一下美摄这个案子,我了解的实际情况:
一名曾经在美摄工作过的工程师,离职两年半后加入了字节。在字节工作期间,写代码时重复使用了一部分他在美摄工作时写过的代码(经司法鉴定,相关重复代码占比很小,不超过美摄软件的4%、抖音的0.8%)。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规,公司是明令禁止的,目前该员工也已经离职。
当然,这个事情也提醒我们要加强管理,事情发生后,我们针对技术人员组织了多次合规培训,还对历史代码进行了系统排查。字节是家致力于技术创新的科技公司,我们坚决反对和禁止这种不合规的行为,因为只有创新才能带来真正的竞争力,这也是很多同事每天在做的。
在美国起诉时,美摄还要求字节披露TikTok的全部源代码。这是我们无法接受的。
我们曾多次和美摄沟通,愿意向对方提供有诚意的赔偿,但美摄却提出了远超过相关代码实际价值的赔偿诉求——仅在中国法院,美摄就提出了超过20亿的索赔,最后法院支持了8000多万,一些自媒体报道所谓“最高法从重处罚字节跳动代码抄袭案”,显然是受到了某些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