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市场迎来新变革,新能源发电全面进入市场化阶段,居民电价保持稳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标志着中国新能源发电领域正式迈入全面市场化阶段。这一举措被视为自2021年燃煤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的又一重大进步,对电力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根据通知内容,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量将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其上网电价也将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这一改革主要对新能源发用电主体产生重大影响,而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的电价水平则没有影响,他们仍将按照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执行。对于工商业用户而言,预计改革实施首年的平均电价将基本持平,具体电价将随电力供需情况和新能源发展波动。
通知明确了改革的三大核心内容: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这一改革旨在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的高质量发展,同时确保电力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实现新能源上网电价的市场化,通知提出了三项具体举措。首先,新能源项目可以报量报价参与市场交易,也可以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其次,完善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实时市场,并加快实现自愿参与日前市场。最后,健全中长期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并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
鉴于新能源发电的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特点,通知还建立了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该机制在市场外设立差价结算,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则扣除差价。这一举措旨在为企业提供合理稳定的预期,促进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对于存量和增量新能源项目的划分,通知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在此之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将通过开展差价结算实现与现行政策的妥善衔接;而在此之后投产的增量项目则将纳入机制电量规模,并根据国家明确的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机制电价。这种分类施策的安排既保持了存量项目的平稳运营,又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了增量项目的电价。
近年来,中国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24年底,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4.1亿千瓦,占发电总装机的约42%,首次超过了火电装机规模。随着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固定价格的上网电价已无法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也无法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因此,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成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
为确保通知的顺利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允许地方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实施时间,但最迟不晚于2025年底。这一灵活安排有助于各地根据自身电力市场的发展和规则完善情况,逐步推进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