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末,金融界迎来了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中国黄金集团及其子公司中国黄金的两位高管相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事件迅速在金融圈内引发震动。在这场风波中,华侨控股及其旗下的黄金投资业务成为了舆论的焦点,特别是那场席卷江浙沪的“黄金投资”爆雷事件,更是牵动了无数投资者的心。
故事始于2020年7月,华侨控股旗下浙江华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黄金全资子公司中金珠宝(天津)有限公司签署的一项合作协议。这本应是双赢的局面,旨在为中国黄金加盟商解决融资难题,却没想到为后续的风暴埋下了伏笔。为了方便投资者,华侨控股还推出了名为“侨行天下”的黄金租赁APP,运营方为华侨集团控股的牦牛科技。
投资者们通过侨行天下APP,可以签署《侨行天下-实物黄金购买协议》和《侨行天下-用户黄金购买及租赁协议》。合同的三方中,丙方为中鑫国际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且合同上盖有该公司的公章。然而,好景不长,2020年8月底至9月初,华侨控股旗下的多款黄金理财产品突然无法兑付,中国黄金和旗下中鑫国际随后发表声明,称投资人所持有的合同印章是伪造、冒用的。
据内部数据清单显示,未兑付的金额规模总计约为70多亿,其中黄金租赁业务未兑付的资金就有40多亿。以700元/克的黄金价格计算,这相当于5吨黄金“消失”了。在这场风暴中,电子签技术服务商e签宝也被卷入舆论漩涡,许多投资者认为e签宝未尽到印章认证的责任,导致他们签署了伪造的协议。
然而,后续报道揭示了一个关键细节:70亿的金额中,只有不到26亿来自线上,绝大多数投资者是在线下与华侨集团签订的协议。尽管如此,不少投资者仍将维权的矛头指向e签宝。那么,e签宝在这场风暴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
事实上,e签宝在整个投资流程中仅提供了线上签约工具的角色,其功能是市场上各家电子签名软件服务商都可以提供的。在华侨控股“黄金投资”爆雷事件中,从开始到现在,没有任何一个人从侨行天下APP中下载到带有电子签的合同,他们所能提供的全是APP自动生成的一张图片。在整个侨行天下APP的电子签名过程中,e签宝的品牌从未出现。
值得注意的是,e签宝在9月份已经封禁了牦牛科技的服务接口,但“侨行天下”APP却持续运营至11月份,仍有人完成新的投资行为。这说明“侨行天下”业务的发生并不依赖于e签宝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那么,这些在e签宝停止服务后仍然进行的投资行为,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又该如何保障?
要想弄清e签宝在“华侨案”中是否有责任,需要先了解电子签名的生态。在这个生态中,CA(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电子签名软件服务商和客户是三个主要角色。e签宝作为电子签名领域的头部企业,拥有标准产品和工具版产品。在“华侨系”案件中,问题恰恰出在了这款非标产品上。
牦牛科技作为e签宝的非标产品客户,承担了其用户的数字证书注册申请和身份查验工作。这意味着,在使用侨行天下APP时,e签宝的技术服务是“隐形”的,投资者在使用APP投资时,根本不可能知道e签宝的存在。有投资者因为看到e签宝提供的中鑫国际的公章才决定投资,但实际上,投资者是先投资付款,之后才会出现电子合同,并且侨行天下APP并不能提供协议下载,仅有一张APP自动生成的电子协议作为投资的“凭证”。
整个过程重点是电子签名主体的身份认证的授权,这是一个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动作。在整个过程中,黑龙江CA授权给e签宝,e签宝再授权给牦牛科技。通过民事合同约定牦牛科技履行认证职责并确保认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约定了牦牛科技为后续的法律责任负责,并约束了牦牛科技应当按规定合理合法的应用电子签名技术。e签宝作为技术服务商,只是提供了技术工具,而牦牛科技则是知道这项技术应该如何规范使用的。
遗憾的是,牦牛科技最终滥用了这项工具。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及e签宝与牦牛科技之间的合同约定,e签宝已经完成了其作为技术服务商的职责。它提供了符合行业规范的技术服务,并被法院认可。而牦牛科技作为实际运营平台的一方,有义务核实平台用户的身份,并拿到用户信息的合法授权。
从“华侨系”案件的整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的投资是在线下发生的,合同也是在线下签订的。这意味着投资者与“侨行天下”平台之间的交易行为并没有完全依赖于e签宝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投资者的维权理应回到线下,针对真正能解决问题的方向去努力。
对于所有投资者而言,现在最重要的是回到维权本身。投资者想要挽回损失,唯一的希望就是要确认中鑫国际在其中是否有参与。因为如果中鑫国际参与了整个事件,那就一定要提供连带的赔偿责任。然而,中鑫国际和中国黄金集团多次发表声明否认与华侨控股之间的黄金合作业务,称相关合同中的公章是伪造、冒用的。
但投资者们并不完全认同这些声明。他们展示了华侨系业务人员提供的流水单和线下提金销售凭证,均显示交易对手为中国黄金集团。例如,一张提货单显示中金北京承诺在见到提货单后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同意华侨基金提取相应金额的投资金条。提货单由中金北京盖章,并由已离职的中国黄金前董事长陈雄伟签字。
华侨基金曾是中国黄金的十大流通股东之一,双方之间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华侨基金与中国黄金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代理实物黄金销售、代理黄金交易所业务、黄金租赁、金融服务、投资基金等领域。这些合作细节无疑为双方关系增添了更多想象空间。
然而,事实究竟是什么?还需要后续的调查来一步一步拨开迷雾。这才是投资者应该关注的事件核心。在“华侨案”中,投资者的维权需要依靠办案机关的努力,民事的部分也一定要搞清楚维权的主体,才可以继续追求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