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丹化科技)及其多位高管发出了监管警示。这一决定源于丹化科技在处理关联交易时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据悉,自2022年8月起,丹化科技的原控股股东、现第二大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丹化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了多笔借款,总计3.315亿元。尽管部分借款已归还,但公司未及时就这些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信息披露。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也未按规定披露这些关联交易。
上交所指出,丹化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时任董事长李国方、总经理孙朝辉、董事丁伟东、董事周劲松、监事会主席杨军、监事谈翔和监事胡浩方也因未能勤勉尽责,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未按照相关准则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披露关联交易,直至2024年4月2日,公司才召开董事会对尚未归还的借款进行追认,并披露相关信息。
此次监管警示不仅对公司进行了处罚,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显示了上交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严格监管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