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日前,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雅马哈建设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具体如下:
一、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16年7月6日至2018年9月15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7-2019款进口甲壳虫系列汽车,共计1620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的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带干燥剂型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车辆使用较长时间后,如果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在碰撞事故中被触发展开,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将委托授权经销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改进后的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上海雅马哈建设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自2024年12月9日起,召回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2月1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T700S摩托车,共计188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摩托车由于离合器片使用的防锈油与摩擦片磨损的材料混合,在行驶热量的作用下产生粘性物质,可能导致离合器片和摩擦片无法分离,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