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旨在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新税收政策公告,为购房者及房地产企业带来了一系列税收优惠。
契税政策调整尤为引人注目。公告将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住房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上调至140平方米,并首次允许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在全国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不超过140平方米的住房,均可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增值税方面也迎来利好。随着城市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个人销售已持有2年及以上的住房将一律免征增值税。为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公告还规定,全国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对于取消普通住宅划分标准的城市,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将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