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潇
“事情过去这么久了,没想到你们还一直关心着我女儿,感谢你们,这笔救助款对我们来说很重要……”11月6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获悉,近日,在收到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打到银行卡上的救助金后,朱先生向民警常亚卓打来电话表示感谢,同时给帮助自己申请救助金的石板凳派出所送来了锦旗。
成都东部新区公安供图
原来,两年前的一天上午,朱先生的女儿朵朵(化名)在自家店铺门口玩耍,运货司机张某启动车辆时,未观察车辆周围环境,撞倒正在车辆右后方玩耍的朵朵,造成朵朵骨盆及其他部位损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张某及其雇主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朵朵虽然得到了一定赔偿,但鉴于其未成年,车祸给其留下一处八级伤残,两处十级伤残,且朵朵家庭成员较多,负担较重,石板凳派出所上报线索后,经东部新区公安分局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经充分研判,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朵朵开展司法救助。
记者了解到,上述案例是东部新区公安分局开展司法救助的案例之一,近年来,东部新区公安分局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由分局法制工作组牵头,出台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在打击破案、惩治犯罪以外,建立未成年人优先救助机制、救助金使用管护机制,畅通救助渠道,着力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同时结合思想疏导和教育帮助,实现“事心双解”,推动司法救助与保障基本民生、完善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截至目前,东部新区公安分局已开展3起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