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农村地区,中青年人出现啃老现象。有的打工数年,仍须家里老人贴补;有的为了结婚成家,婚前婚后都让老人“大力支持”;有的婚后子女管不了,还靠老人给抚养费。农村啃老在20岁至40岁年龄段的中青年都有覆盖,其中年轻人啃老主要表现为工作后入不敷出、在家待业等,而30岁以上的人群不乏靠父母买车、付房贷,部分父母还要拿出自己的养老钱贴补儿孙。在乡村全面振兴的背景下,农村啃老现象亟须引起重视。(半月谈)
“啃老”老生常谈,实则更多还是局外人的慨叹。当局者,无论是啃的还是被啃的,或许都鲜有这种自我感知。“啃老”这件事,置于个体家庭、具体场景内,往往是自动发生、自然而然的,似乎没有丝毫的违和。这种习焉不察、理所应当的状态,恰恰在很大程度上表明,“啃老”之悄无声息、之根深蒂固。那些习惯了“伸手”的子女心安理得,那些习惯了“奉献”的父母能忍会扛,相较于“啃老”的经济含义,其内在道德属性的模糊化,无疑更值得警惕。
的确,种种迹象表明,“农村啃老现象抬头”。但是,啃老加剧的,又何止是农村呢?在城市,为了支持子女买房买车、结婚生子,长辈们同样也是“出血颇多”,只是因其家底相对更厚,故而痛感没那么强烈罢了。与之相较,农村则是另一番光景。很多人往往是奋斗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攒下一笔“辛苦钱”“养老钱”,却被子女以各种方式掏空。于是乎,他们“年纪越来越大,积蓄越来越少”,面对潜在风险,近乎是裸奔状态。
其实一直以来,所谓“啃老”和“财富代际转移”两者之间的边界,就一直很含混。一般来说,财富确乎是会按照血缘承继等方式,从一代人转给下一代人。只是,需要说明的是,所谓“财富”,与作为生存资源、生活资料的“钱”,终究是不一样的。“啃老”之所以称之为“啃老”,就是因为其往往构成过度的财务侵占,会显著降低父母们的生活品质,带有一种“舍人为己”的狭隘利己主义倾向。这在道义层面,天然是存在巨大瑕疵的。
农村啃老,姿态各异,“无论穷富都啃,富有富啃,穷有穷啃,婚前婚后都啃。”看起来,这其中,有面子意识、攀比心理和消费主义在作祟。可若是从现象穿透下去,我们实则不难发现,这就是一场残酷的代际盘剥。相较于通过其他方式赚钱,向父母要钱,实在是太过容易的捷径。得之太易,也便索取无度,不知节制的子女,不会拒绝的父母,总能把这出沉重的戏码,演成一副“岁月如常”的模样,越是掩饰越显悲怆。
孩子是要长大的,父母是要放手的。自食其力是高贵的,不劳而获是可鄙的……这些,才是真正的“理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