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很纳闷,如果食品生产许可证能办,怎么才能办;如果不能,又是因为啥?”10月30日,在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孟庄镇郭村,52岁的姚江(化名)看着重金购置如今却落满灰尘的生产设备,满面愁容地说。
据大皖新闻报道,2022年,姚江与人合伙在村内建厂准备生产食醋,本想着利用自身丰富的经验大展拳脚,没想到食品生产许可证迟迟办不下来,一拖就是一年多。为此他多次申请,并多方反映,甚至一纸诉状将属地市场监管局告上法庭,“胜诉了,仍旧没拿到许可证,我现在真是进退两难,投资了1200多万,至今无法开工生产,到底证能不能办,也没得到明确答复。”
投资千余万建醋厂,厂房租好了,设备买好了,却因为一年多时间都办不下来食品生产许可证,最终走到合伙人撤资、设备落灰这一步,实在是令人唏嘘。并且,吊诡的是,对于迟迟办不了许可证,不仅姚江本人至今不知道原因何在,当地相关部门也都在“喊冤”。
被法院判定应在规定时限内对姚江递交的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依法作出行政处理的辉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很无奈”,称“责任不在该局,局里也未设置门槛、障碍,而是在上级核查组”;然而,当地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则表示,此事属于属地管理,不涉及上级部门,并提议当地市场监管局安排外地核查组核查。
这一幕,很难不让人往相互“踢皮球”的不良作风联想。其涉及的一个关键事项是,办理食品许可证的现场核查人员,究竟该由谁派出?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厘清这个问题真的这么难吗?
值得注意的是,当地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之前出具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还明确指出,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督促辉县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然而,现实是,此事至今都未能解决。这种“指导”和“敦促”是否真的到位了?“属地责任”到底又是如何落实的?这些疑问的解答,不该让当事人继续等待。
报道中还有一个细节,同样让人五味杂陈。对于为何未到场核查,有的核查组组长竟然称,“当时孩子升学,其在送孩子”;还有的则表示,“派的时候并非正常工作日,也未提前告知,所以没时间去”。一边是企业苦等不来证件,面临“生死存亡”,一边却是核查人员因个人琐事和种种经不起推敲的理由轻率地拒绝核查。
这般对比中所显示出的某种冷漠,显然与当前从国家到地方都大力倡导的“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格格不入。
官司赢了,上级部门也回应了,却仍旧办不下一纸食品生产许可证,甚至连这“临门一脚”到底为何被卡的原因都不明,这一幕发生在今天,着实是不应该。事已至此,当地更高层面的部门或有必要介入调查,及时厘清其中的原委,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说法——能办就该尽快办好,不能办也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同时,畅通其中可能暴露的行政审批“梗阻”。
并且,鉴于此事带来的恶劣影响,对于各方的履职情况也该有全面调查,涉及不当履职,或存在失职渎职的情况,就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要知道,这样的事影响的已不仅是一家企业的命运,也是一地的营商环境形象和企业的发展信心。对于其善后,绝不容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