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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国家医保局出手规范!

   时间:2024-10-16 22:10:43 来源:ITBEAR作者:郑浩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期,国家医保局在一系列专项飞行检查中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在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上存在显著漏洞,诸如虚假处方、超量开药等问题频发。为此,国家医保局于16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强化对此类问题的监管。

根据通知内容,已接入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的地区,定点医疗机构需通过该中心提供外配处方服务,同时支持将电子处方转换为纸质形式,以便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使用。而未接入电子处方中心的地区,则需确保纸质处方经医保医师签名并加盖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通知强调,定点零售药店在调剂外配处方时,必须严格核查处方的真实性、合法性与规范性,一旦发现问题,有权拒绝调剂并立即向当地医保部门报告。

根据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凭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的外配处方销售的药品,若符合条件,可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但暂不接受非本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的外配处方。

通知还要求加速推进电子处方中心的建设,并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必须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相关药品处方,纸质处方将不再被接受。特殊情况下需延长纸质处方使用时间的,需经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报请省级医保部门同意,并向国家医保局备案,延长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通知还提出,将集中开展医保外配处方使用的专项治理行动,要求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将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外配处方情况纳入打击欺诈骗保的相关行动中。特别是在2024年12月底前,将对门诊慢性病、特殊病保障以及城乡居民门诊“两病”用药机制下的开方药品,以及其他金额高、费用大、存在欺诈骗保风险的开方药品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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