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疯狂小杨哥”及其所属公司“三只羊”涉嫌带货假牛羊肉一事引发了广泛关注。据悉,生产商“鲜多裕”因虚假宣传合成牛羊肉卷为“原切肉”,已被处以50万元罚款,而销售金额高达近388万元。此事件不仅让“三只羊”陷入舆论漩涡,更引发了公众对于直播带货行业规范与法律责任的深思。
尽管目前受到处罚的是生产商,但“三只羊”作为带货方,其责任也不容忽视。此前,“三只羊”已因“槽头肉事件”备受质疑,然而最终却未受任何处罚,理由是其仅作为“广告发布者”。这一结果引发了不少争议,公众普遍认为,“三只羊”在享受带货带来的巨大利益时,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ITBEAR了解,直播带货作为新兴销售模式,具有强烈的人格属性,消费者往往基于对主播的信任而进行购买。因此,当带货商品出现问题时,主播及其所属公司不应仅以“广告发布者”自居,逃避法律责任。“三只羊”屡次身陷假货丑闻,已严重损害公众信任,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惩处,维护市场秩序。
面对公众的质疑和舆论的压力,“三只羊”公司及其联合创始人卢文庆也相继作出回应。然而,无论是卢文庆的视频声明,还是合肥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应,都未能完全平息公众的疑虑。这也进一步凸显了直播带货行业在法律责任界定方面的模糊地带。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门已联合颁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对直播带货行为进行了规范。根据该办法,直播带货要么归属于电子商务法管理范畴,要么受广告法约束。这意味着,“三只羊”等带货方必须承担至少一种类型的法律责任,而不能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
随着直播带货行业的蓬勃发展,如何确保商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疯狂小杨哥”和“三只羊”等头部带货主播和公司而言,更应珍惜公众的信任,严格把控商品质量,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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