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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新标准!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双双上调,看看涨了多少?

   时间:2024-08-26 15:37:10 来源:ITBEAR作者:苏婉清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期,国家医保局携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我国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该《通知》着重指出,2024年度各级财政部门将持续增强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补助力度,与此同时,适度降低居民个人的缴费增幅。具体而言,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标准将分别较上一年度增加30元和20元,确保每人每年的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400元。这一调整标志着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的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上升的背景下,合理调整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标准,是巩固并提升医保待遇水平、确保医保制度稳健运行的客观需求。

据ITBEAR了解,《通知》还特别强调要切实执行医保综合帮扶政策,构建长效机制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并着重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及脱贫人口的参保工作,确保这两类人群的参保率不低于99%。

为了激励居民连续参保缴费,《通知》要求各省根据国家指导方针,为连续参保人员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并严格执行。具体而言,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继续参保1年,即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而零报销激励则针对当年基金未发生报销的个体,次年可享受激励,同样提高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这两项激励措施自2025年起独立实施,符合条件的个体每次提升的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显著高于个人缴费的400元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使用了零报销奖励并在当年发生大病报销,也不会影响连续参保激励的累积,而连续参保激励的额度将一直保留,即使参保人员暂时中断保险。

此外,《通知》还要求全面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政策的落地执行,并透露国家医保局将积极推动扩大共济的地域范围,目标是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所有省份内的共济,并计划于明年加速推进跨省共济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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