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陕西神木,社员王根发牧牛收工回家,途经一个沙坡地时,发现牛突然停下疯狂地刨着地,他低头一看,见地上有一个铜质刺猬状的东西,便顺手拾起拿回家。
回到家中天色已晚,王根发随手将铜刺猬丢在院子里,便去歇息去了。第二天一大早,他才拿起铜刺猬,仔细观摩起来。让他惊讶的是,这件铜刺猬制作非常精良,年代感十足,一看就不是凡物。他意识到,这东西可能是古墓中的随葬品。
随即,王根发找到父亲王生仁,将自己的发现和推断告诉了他。王生仁一听,顿时纠结起来。按理来说,如果发现古墓,应该第一时间向上汇报,可他见这件刺猬做工精美,心道此处若是真有古墓,墓中可能还有好东西!
最终,贪念战胜了理智,王生仁决定先挖了再说。于是,父子二人拿上铁锹和口袋,来到沙坡地热火朝天地挖了起来。果不其然,很快他们又在此地挖到铜刺猬、银虎、银鹿、珊瑚、珍珠、铜片等许多物件。
其中,最让两人激动的是一件似鹿非鹿的物件,这件鹿状物件由纯金打造,造型精美、栩栩如生,一看就是了不得的古董。父子俩捧着这件东西,笑得合不拢嘴,纷纷畅想着卖了能发大财,浑然将上报一事抛之脑后。
虽说盗挖古墓无人知晓,但为了稳妥起见,两人还是没有贸然将古董拿去市场卖掉,而是决定等过几个月,再一一出手。
两人原本以为这件事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想还是露出了破绽。
原来,王根发此后在大队里干活的时候,总做卖古董、发大财的美梦,干起活来心不在焉,不仅时常出错,还时不时呵呵傻笑,让大队长看出端倪。
一天,大队长将王根发叫到一边,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王根发胆小,顶不住压力,将自己发现古墓一事告知,只说自己捡到一个铜刺猬,隐瞒了盗挖古墓之事。
由于文物保护意识淡薄,大队长并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随后就在闲聊中,把王根发捡到古董一事说了出去。
很快,队里的社员都知道了王根发捡到古董的消息,一窝蜂跑去古墓方向捡宝,没想到还真有人捡到一些小铜片、小珠子之类的东西。
一来二去,纳林高兔村挖出古董的消息不胫而走,区县连忙派来工作人员巡查,最终,王家父子被带去县里审查。
王家父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哪里还敢隐瞒,最后倾囊而出,交出了从古墓里挖出的所有古董。其他村民得知消息,也连忙将捡到的古董一一上交。
随即,考古专家对那座古墓进行了抢救性的发掘,根据出土的文物,专家判定此墓建于战国晚期,是某个匈奴人的墓葬。遗憾的是,由于年代久远,无法判断墓主的具体身份。
在清理文物时,王家父子上交的那件似鹿非鹿的文物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
这是一件动物造型的文物,但它却不是我们所熟知的任何一种动物,反而像怪兽。这只怪兽由纯金打造,长11厘米,高11.5厘米,重257克。它有豹的身躯、鹰的勾嘴和鹿的双角。其鹿角分为四叉,叉端各浮雕一个怪兽头像。它卷成环形的尾部,也同样装饰着一个和头像相似的怪兽。
那这到底是什么动物呢?为此,专家查阅了很多资料,终于在《山海经》中找到一个惊人的记载:“泽更之水出焉,而南流注于滂水,水有兽焉,名曰蛊雕,其状如雕而有角,其音如婴儿之音,是食人。”
意思是说,鹿吴山下的泽更水中,有一种走兽,名叫“蛊雕”,它叫起来的声音如同婴儿啼哭,是能吃人的。
随即,专家又在明代黄一正所著的《事物绀珠》中找到蛊雕的相关记载:“蛊雕如豹,鸟喙一角,音如婴儿。”
很显然,除了角,这只怪兽其他的部位和传说中的蛊雕极其相似,那匈奴人打造这只神似蛊雕的怪兽所为何事呢?
通过研究,专家又有了新发现。原来,这只怪兽四脚并拢,站立在一个四瓣花形的底座上,每个花瓣上有三个小圆孔,看起来可以缀钉,专家因此推测,这只怪兽应该是冠冕的上的装饰品。
而后,专家又在金怪兽身上发现刻有17只小鸟。小鸟、鹰嘴、鹿角、豹身,如此看来,这只怪兽具有游牧民族的图腾特征。专家猜测,这只金怪兽很可能是匈奴人用来凝聚整个草原游牧民族的图腾。如此一来,就说得通为何匈奴人将其作为冠冕的顶饰了。
由于无法确认这只怪兽到底是何物,专家只好根据其外形和材质,将其命名为“鹿形金怪兽”。战国鹿形金怪兽的发现,为研究匈奴物质文化史和匈奴文物的分布及匈奴的铸造工艺,提供重要的实物标本,意义非凡,因而被列为国家一级文物,现珍藏在陕西历史博物馆,是该馆的镇馆之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