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员工刚被爆出因内幕交易被处罚,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就向市场抛出巨额资金增持荣盛石化(002493)的计划,意图挽回市场形象与稳定投资者信心。
8月21日晚,荣盛石化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拟以5亿元-10亿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实施期限自2024年8月21日起6个月内。
就在近日,中国证监会披露了4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指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以下简称“沙特阿美”)入股荣盛石化背后暗藏的内幕交易案。其中,时任荣盛控股子公司副总经理全卫军、时任荣盛控股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门经理周文丽、时任荣盛控股总裁办副主任吴妙琴,以及时任杭州久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久胜私募基金”)执行总裁王仙鹏4人内幕交易荣盛石化股票,合计被罚没近1500万元。
股权交易一年前已完成
资料显示,荣盛石化成立于1995年9月,并于2020年11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是荣盛控股,实际控制人是李水荣。
荣盛石化主要从事各类油品、化工品、聚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和海南一带一路经济圈等地建有七大生产基地,打造形成了聚酯、工程塑料、新能源、高端聚烯烃、特种橡胶五大产业链,是亚洲重要的聚酯、新能源材料、工程塑料和高附加值聚烯烃的生产商之一,拥有全球最大的 PX、PTA 等化工品产能。
正是有着如此多的光环,沙特阿美在2022年开始与荣盛控股商谈收购荣盛石化股份的事宜,而荣盛控股的个别员工利用内幕消息“乘虚而入”谋取不义之财。
中国证监会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8月25日,沙特阿美副总裁卡某尼与荣盛控股董事长李某荣以视频方式签订《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就股份买卖事宜及原油采购事宜进行合理讨论。同年12月7日,荣盛控股副董事长项某炯、法务部总监陆某洁等人与沙特阿美并购团队在新加坡圣淘沙酒店会面,双方就交易条款初步协商。
2023年1月4日,项某炯组建“沙特阿美股权协议”微信群,群成员包括陆某洁、荣盛控股财务总监陶某乔、 荣盛石化董事会秘书全某英 。1月5日,项某炯要求全某英咨询落实信息披露及后续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审批程序,要求陶某乔咨询落实接收境外资金事宜。
2月28日,荣盛控股与沙特阿美通过线上会议沟通付款流程,参会人员有陆某洁、陶某乔、荣盛控股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门经理周文丽等。
此后经过荣盛控股董事会、股东会的批准,3月27日,荣盛石化发布《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荣盛控股将其所持有的荣盛石化101255.2501万股(10%加一股股份)以24.3元/股的价格转让给Aramco Overseas CompanyB.V.(沙特阿美是其唯一股东),转让总价约为246.05亿元人民币。
相较于荣盛石化当日12.91元的收盘价,上述交易溢价率高达88%。荣盛石化公告称,交易是为了促成荣盛石化与沙特阿美及其关联方在石化领域的战略合作。
2023年7月20日,荣盛控股转让荣盛石化部分股权给Aramco Overseas CompanyB.V.完成过户;7月21日,荣盛控股已足额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246.05亿元股份转让价款。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中国证监会认定,该股权转让消息在公开前为内幕信息,而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2年8月25日卡某尼与李某荣以视频方式签订《谅解备忘录》时形成,公开于2023年3月27日”,全某英、周文丽、吴妙琴均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董秘哥哥参与内幕交易
荣盛石化上市至今的董秘没有变化,一直都是全卫英。
招股说明书显示,全卫英是公司实控人李水荣的外甥女,出生于1978年,具有澳大利亚永久居住权。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全某英不晚于2023年1月4日知晓内幕信息,全卫军是全某英的哥哥,两人住在同一小区,见面接触较多,彼此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联络频繁。”
全卫军控制使用其岳母“朱某娟”的财通证券普通账户、“朱某娟”财通证券信用账户、“陆某刚”国信证券信用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卖荣盛石化45.8万股,经计算获利约131.57万元。
而另一位被处罚的杭州久胜私募基金王仙鹏与全某英自2015年起认识,经常吃饭、聊天,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多次通话联络。王仙鹏通过控制其妻子、父亲、姐姐、姐夫、岳母、堂弟等8个账户组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卖荣盛石化,经计算获利162.08万元。
周文丽担任荣盛控股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门经理,与倪某明是夫妻关系,其使用“周文丽”华西证券普通账户、“周文丽”华西证券信用账户、“周文丽”国信证券账户、“倪某明”中信证券账户,于2023年3月23日至27日,买卖荣盛石化,获利31.01万元。
吴妙琴是荣盛控股总裁办副主任。2022年12月2日, 李某荣通过微信给吴妙琴发送《1201阿美核心条款》并要求吴妙琴打印 。《1201阿美核心条款》内容为荣盛控股与沙特阿美的谈判进展,涉及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相关协议等。吴妙琴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2022年12月2日知晓内幕信息,其使用本人“吴妙琴”海通证券账户买卖荣盛石化,账面盈利31.5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述四名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因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没收全卫军违法所得131.57万元,并处以394.71万元罚款;没收王仙鹏违法所得162.08万元,并处以486.24万元罚款;没收周文丽违法所得31.01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责令吴妙琴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15万股‘荣盛石化’,没收违法所得31.53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此前增持已耗资逾11亿元
内幕消息一经披露,荣盛石化的市场形象大受损失,公司股票8月20日下跌5.01%,8月21日创出自2018年10月20日以来的最低价8.27元,最终当日收盘价为8.45元。
沙特阿美入股荣盛石化原本是一项战略性合作,具有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和前景,但是此次内幕交易的爆出不仅破坏了荣盛石化在资本市场上的形象,也影响了其公司的股价以及投资人的利益。
以荣盛石化8月21日收盘价8.45元推算,沙特阿美的持股市值约为85.56亿元,较其246.05亿元收购价已经蒸发了约160亿元。
8月21日晚,荣盛石化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荣盛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32576.75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60%。”
据悉,荣盛控股已于8月21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282.71万股荣盛石化,占总股本的0.03%,增持总金额约为0.24亿元。
对于增持的目的,荣盛石化的解释是“基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荣盛控股计划通过增持股份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进一步巩固控股地位,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在此之前,荣盛控股于2024年1月22日至7月18日累计增持11553.0037万股荣盛石化,占公司总股本的1.14%,并于7月20日披露了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增持金额约为11.88亿元。
如果此次增持完成,荣盛控股的两次增持耗资至少在16.88亿元至21.88亿元之间。
增持消息显然刺激了公司股价,8月22日早盘,荣盛石化以8.55元跳空高开,最终以上涨1.78%报收8.60元,不知道增持计划对股价的影响是“昙花一现”,还是可以改变此次内幕交易所破坏的市场形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