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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六度对簿国知局,5年千余起维权诉讼,传统纹样岂能成品牌“私产”?

   时间:2026-07-16 19:26:27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一场备受瞩目的商标行政纠纷案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涉案双方为国际知名奢侈品牌路易威登(LV)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这并非LV首次因商标问题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据统计,这已是其至少第六次发起此类诉讼。此次庭审未当庭宣判,法院将另行择期公布审理结果。

案件的起因源于一场普通的商标无效宣告争议。广东汕头一名个体户成功注册了一枚四叶花卉图形商标,LV方面认为该图形与自身经典的老花图案高度相似,涉嫌侵权,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期望撤销这枚商标。然而,2025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驳回了LV的申请,认定两枚图形并不构成近似。LV不服这一行政裁定,依据法定程序提起行政诉讼,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商标持有者黄民耀作为案件第三人参与了庭审。本次庭审的核心在于,由法院重新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的裁定是否合法、准确。

庭审过程中,争议焦点集中在LV经典四叶花纹的商标保护边界问题上。LV此次诉讼的核心诉求是希望通过司法判决推翻原有裁定,进一步扩大自身四叶花卉图案作为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为后续的品牌维权和侵权诉讼划定更广阔的权利边界。

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的裁定释放了一个关键信号。审理过程中明确指出,LV的四叶花纹取材于我国传统的唐代宝相花、柿蒂纹等公有传统纹样,这些属于全社会共享的传统文化元素,本身固有显著性有限,不应被单一品牌无限垄断,也不适合无限制地扩大跨类保护范围。

回顾过往,LV已先后五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绩为三胜两负。三次胜诉的原因是法院认定对方图案存在明显模仿、刻意蹭品牌热度的主观恶意;而两次败诉的核心原因,则是法院明确界定这类四瓣花型纹样源自中国传统纹饰,属于公共文化符号,不能被商业品牌独占垄断。

梳理LV近几年的维权记录可以发现,该品牌在国内的商标维权力度极大。近5年时间里,LV在华发起的商标诉讼多达1691起,维权频次之高令人瞩目。此前,LV起诉奶茶品牌茉莉奶白一案,一审便获赔1030万元。

此次庭审再次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焦点集中在知名品牌的经典图案该如何保护、传统文化纹样的公共属性如何界定,以及商业商标权和公有文化符号的边界究竟该如何划分。这起案件的意义已远超普通的商标纠纷,它再次明确了:外来品牌可以依法保护自身设计商标,但不能垄断源自中国古代的传统花纹纹样,不能将公共文化资源变为私人的商业独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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