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市一家医院因开除一名神经外科女护士引发劳动纠纷,法院终审判决医院需支付赔偿金11万余元,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涉事护士马晓莲(化名)与案外人“桂林银行黄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成为争议焦点,医院以“涉嫌非法性交易”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法院认定医院举证不足,解除行为违法。
2025年5月,该医院收到匿名举报,称马晓莲与一名银行职员存在不正当关系,并附有微信聊天记录。记录显示,黄某多次要求马晓莲开房,并转账给她,马晓莲则回应“转钱给我,就可以”“等会再给我500哦”。医院认为这些内容证明马晓莲涉嫌卖淫,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同年6月,医院工会复函同意解除决定,马晓莲随后被开除,此时她已在医院工作近12年。
被开除后,马晓莲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医院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16.88万元及未结工资。仲裁委裁决医院支付赔偿金11.7万余元,并办理相关手续。医院不服,向贺州市平桂区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马晓莲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性交易,且影响医院声誉,解除合同合法。
法院审理认为,医院仅凭微信聊天记录无法证明马晓莲存在非法性交易。聊天记录内容模糊,可能涉及恋爱关系,且未经公安机关认定或处罚。马晓莲的私人行为未对医院造成实际损害,医院也未提供声誉受损的证据。法院指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需严格举证,医院未能满足这一要求,因此判决医院支付赔偿金。
医院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贺州市中级法院,称马晓莲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解除合同是为了防止不良影响扩大。马晓莲则辩称,医院无权对员工私人生活进行道德审判,且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违法行为。二审法院认为,医院未能证明马晓莲存在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维持原判。
2026年3月27日,贺州市中级法院终审驳回医院上诉,判决医院支付赔偿金11.7万余元。记者联系涉事医院时,工作人员表示马晓莲已离职,对事件细节不愿多谈。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医院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5920.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