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全国首例“职场性侵引发的精神工伤认定案”有了最新动态。4月21日,当事人崔丽丽向媒体透露,该案将于4月23日下午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再次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将聚焦精神工伤待遇标准等核心问题进行实质性审查。
据崔丽丽介绍,此次庭审涉及13项具体诉求,包括职场性侵所致精神伤害的工伤待遇计算方式、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认定、工伤医疗费用承担,以及十级伤残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关键问题。这些诉求直接关系到她能否获得应有的法律救济和经济补偿。
回溯案件经过,2023年9月23日,崔丽丽在杭州出差期间参加商务宴请后,遭到公司老板王某性侵。2024年4月2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对王某作出有期徒刑4年的刑事判决。然而,刑事判决生效仅三天后,即4月18日,崔丽丽所在公司以“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将其强制开除,这一举动引发了新的法律争议。
2025年3月,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崔丽丽停工留薪期等各项工资待遇约113万元。但公司对裁决结果不服,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9月23日,该案在天津津南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后因工伤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程序暂停。
在仲裁阶段,崔丽丽曾提出更高额的赔偿请求,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未发放的加班费、带薪年休假补偿及未休假工资等,总计约200万元。同年12月,经过专业鉴定,崔丽丽因职场暴力导致的精神障碍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根据公开信息,伤残等级是衡量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标准,分为一级至十级,十级为最轻等级。
这一伤残认定结果具有重要法律意义,它标志着崔丽丽与企业之间的纠纷焦点从“恢复劳动关系”转变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及后续工伤待遇索赔。此次庭审将对这些争议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其判决结果将对类似案件产生示范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