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近日发布的一则情况通报,让持续数月的“鞠婧祎涉税问题”争议尘埃落定。通报明确指出,经多轮核查,未发现该演员存在举报所反映的涉税违法行为。
据通报披露,自2025年9月起,税务部门已陆续收到多起针对鞠婧祎的涉税举报。每次收到线索后,稽查部门均启动全面核查程序,但核查结果始终一致:未发现任何涉税违法事实。相关调查结论也已通过法定程序反馈给举报方,形成完整的处理闭环。
引发广泛关注的3月30日举报事件,被认定为典型重复举报。通报援引《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指出该举报属于“对已查结事项再次检举”且“未提供新有效线索”,税务机关据此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这意味着,在缺乏实质性新证据的情况下,行政资源将不再用于重复核查同一事项。
此次事件引发公众对网络举报边界的深入讨论。法律专家指出,实名举报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无端重复举报不仅造成行政资源浪费,更可能对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税务部门通过公开通报,既维护了税收执法权威,也为公众行使监督权划定了清晰边界。
从多轮核查到依法不予受理,这场持续数月的税务争议最终以法治方式收场。税务部门用实际行动证明,任何监督行为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既保障公民监督权利,又防止权利滥用。这为今后类似事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也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法治社会需要理性监督,而非情绪化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