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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事业编岗位“抓捕野牦牛”引关注 当地回应:系2020年招聘 用于科研培育

   时间:2026-02-11 09:41:28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一则关于青海省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特殊要求在网络上引发关注。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某岗位的职责描述中明确要求应聘者“熟悉并能独立完成野牦牛抓捕、保定”,且需长期在野外高海拔地区工作,具备一定的危险性。这一要求迅速引发网友热议,许多人质疑独自抓捕野牦牛的可行性,毕竟野牦牛体型庞大,体重可达五六百公斤,体长超过2米。

记者通过多方核实发现,该视频发布者表示并不清楚岗位的具体信息,只是看到网上有人发布后觉得有趣便进行了转发。随后,记者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阅了《2026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并未发现岗位职责中包含“野牦牛”或相关内容的岗位。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人员也确认,近年来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中并无与“抓捕野牦牛”相关的岗位。

不过,有青海当地网友回忆称,2016年曾注意到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中有类似岗位。经过进一步搜索,记者在《2020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发现,青海省农业农村厅下属的省大通种牛场曾招聘繁育技术工人,岗位职责描述与视频内容完全一致。该岗位还要求应聘者具备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家畜繁殖员资格,40周岁以下,并有5年以上繁育技术工作经历者优先。

据了解,青海省大通种牛场现已更名为青海省牦牛繁育推广服务中心,是省农业农村厅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该中心培育了“大通牦牛”和“阿什旦牦牛”两个国家级新品种,其中“大通牦牛”是世界上第一个人工培育的牦牛新品种,填补了我国乃至世界牦牛育种史上的空白。

记者联系到青海省牦牛繁育推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解释称,2020年招聘的繁育技术工人岗位确实存在,但近年来已不再招聘相同岗位。当年招聘计划中提到的“野牦牛”并非纯野生牦牛,而是种牛场内以科研为目的培育的牦牛,“‘大通牦牛’就是利用它们培育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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