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桩因请假奔丧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养老中心辞退员工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7000余元。这起案件再次将职场人情与制度边界的讨论推向公众视野。
2023年4月,乔某入职某养老中心担任厨师岗位。同年8月19日,其亲哥哥突发病危,乔某通过微信向后厨经理高某申请15天事假,并表示可以接受不带薪休假。次日晚间,得知哥哥去世的乔某再次向高某说明情况,表示需立即返乡处理后事。8月25日,乔某在返程途中明确告知次日返岗,却收到经理要求其提交辞职信的通知。8月28日,养老中心以"擅自离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正式辞退乔某。
法院审理查明,养老中心辞退理由包括:未说明亲属关系、未提供医疗证明、未获批准离岗等。但判决文书指出,解除劳动关系作为最严厉的惩戒措施,需综合考量劳动者行为合理性及用人单位损失程度。乔某因直系亲属病危去世申请事假,符合公序良俗要求,用人单位在未准假情况下直接解雇,显失合理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强调,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时应遵循善意原则,尤其在涉及劳动者重大家庭变故时,机械适用规章制度有违法律精神。最终判决养老中心支付乔某违法解除赔偿金7000余元。
参与案件审理的法官表示,现行劳动法规虽未强制要求用人单位批准兄弟姐妹丧假,但劳动者基于血缘亲情的事假申请具有正当性。用人单位在审批时应平衡制度刚性与人文关怀,对于突发重大家庭变故,应给予劳动者解释沟通的机会,而非直接采取最严厉的惩戒措施。
这起案件引发法律界热议。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天圻指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行使需以合法、合理、善意为前提。劳动者因处理家庭突发事务请假,用人单位应综合评估请假必要性,避免简单化处理。特别是养老等民生服务行业,更应体现人文关怀,机械执行制度可能损害企业社会形象。
社会舆论对此呈现多元观点。多数网友认为养老中心处理方式"缺乏人情味",有违传统伦理道德;也有部分声音指出,劳动者未经批准离岗确实影响工作秩序。法律专家强调,此案判决意义在于明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实施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法律未明确禁止的领域,应优先保障劳动者基本人权。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现行《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婚丧假期间工资支付义务,但具体适用范围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确定。1980年原劳动部通知明确直系亲属死亡可享1-3天丧假,但未涵盖兄弟姐妹等旁系亲属。随着社会发展,关于扩大丧假适用范围的讨论持续存在,本案判决为类似纠纷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