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浠水县一位居民因主动上交在工地发现的疑似战国时期青铜剑而获得广泛关注。据当事人毕先生介绍,这把古剑是他于5日在工地作业时偶然挖到的,由于工作繁忙,他未能第一时间将文物上交相关部门。
浠水县博物馆工作人员证实,已正式接收这把青铜剑,并初步判断其可能属于战国时期文物。不过,博物馆方面强调,目前尚未启动正式鉴定程序,相关结论需等待专业鉴定后才能确认。为表彰毕先生的文物保护意识,博物馆按照规定给予其200元奖励。
针对外界对奖励金额的讨论,博物馆负责人解释称,这笔款项是对公民主动上交文物行为的鼓励,而非对文物市场价值的评估。博物馆工作人员还透露,在接到毕先生上交的文物后,已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发现地点进行勘查,但未发现其他古代遗迹或相关文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所有文物均归国家所有。这意味着,无论是在公共区域还是私人土地(如承包地、宅基地)发现的文物,其所有权均属于国家,个人仅享有土地使用权。法律明确规定,发现文物后应及时上报,严禁哄抢、私分或藏匿。
对于非文物类的普通埋藏物(即无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的物品),则参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若此类物品无人认领,其所有权将归国家所有。这一规定旨在平衡文物保护与个人权益,确保地下文物得到妥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