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部门近日发布重要公告,针对省本级部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开展专项管理行动。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监管要求,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对截至11月底未完成资格认证的2766名领待人员启动待遇暂停程序,相关人员需在年底前完成认证,否则自2026年1月起将暂停待遇发放。
此次专项行动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及《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等法规实施。养老保险资格认证作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的关键环节,通过定期确认待遇领取资格,有效防范欺诈冒领行为。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部分退休人员存在超过12个月未进行资格认证的情况,按照人社部规范管理要求,需对这类人员暂停待遇发放。
根据流程规范,经办机构已通过多渠道开展核查工作:对数据比对存疑人员采取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核实情况;对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人员,将在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并设定认证期限。对于在公示期内完成认证的人员,将从次月起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金额;对经核实已丧失领取资格的人员,将依法办理账户清退或遗属待遇手续。
社保部门特别提醒,通过隐瞒死亡等事实骗取社保待遇属于违法行为。对于查实的欺诈冒领行为,除责令全额退还违规领取金额外,还将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领待人员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等线上渠道或线下服务窗口快速完成资格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