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通市田家炳初级中学的一份《放弃中考承诺书》在网络上引发广泛讨论。承诺书内容显示,学生因某些原因自愿放弃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并承诺承担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等后果。这一事件迅速成为舆论焦点,网友质疑学校是否在变相剥夺成绩不佳学生的中考权利。
面对质疑,南通市田家炳初级中学工作人员回应称,学校始终鼓励所有学生参加中考,不存在强制学生放弃的情况。校方解释,承诺书仅针对极个别主动放弃中考的学生,例如计划出国留学或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情况。学校表示,签署承诺书是为了明确告知学生不参加中考的后果,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
南通市教育局也对此事作出表态,确认该校不存在强迫学生放弃中考的行为。教育局工作人员强调,对于主动放弃中考的学生,需经过严格程序确认,不能仅凭口头说明。这一回应旨在缓解公众担忧,表明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中考权利的保护措施。
尽管南通这所中学的情况可能如校方所言,但类似事件在其他地区并不罕见。今年1月,河北保定涿州市义和庄中学就曾发生教师要求学生签署放弃中考承诺书的事件。当地教体局调查后确认情况属实,并表示这是教师个人行为,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此前,山东菏泽东明万福中学也曾被曝出100多名学生因成绩差被强迫不能参加中考,引发社会关注。一年多前,江西南昌湾里实验学校一名班主任甚至以毕业证相要挟,逼迫学生放弃中考。这些事件背后,往往隐藏着学校对升学率的追求。
此类事件的核心问题在于:学校是否有权以任何形式干扰学生参加中考?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受教育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学校不让成绩较差的学生参加中考,不仅违背了公众对教育的认知,更剥夺了学生通过考试改变命运的机会。
对于南通这起事件,网友观点不一。部分网友认为,对于确实要出国留学的学生,签署承诺书可以明确责任,避免日后纠纷。但更多网友表示担忧,认为学校不应出现“放弃中考”这样的承诺书,这会给学生传递错误信号。有网友指出,关键在于学校如何界定“主动放弃”的学生,是否存在潜在的引导或施压,教育部门应加强监督。
分析此类事件屡禁不止的原因,功利的教育观念是重要因素。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对中职教育存在偏见,一些中职学校可能与初中学校达成合作协议,以完成招生任务。有教师表示,部分劝导行为是受学校施压,也有教师是出于对学生整体素质的考虑。从根本上说,让部分学生“自愿弃考”是为了缩小影响普高升学率的“分母”,使升学“成绩单”看起来更好,同时“承诺书”等“证据”也能帮助学校规避追责风险。
面对这些现象,我们需要回归教育的本质。教育不应仅是筛选机制,更应是培养和发展的过程。由于多种因素,学生的学习成绩存在差异。虽然“没有教不好的学生”是理想状态,但面对学困生,学校应首先提供帮助和引导,而非将其排除在外。学困生可能在成绩上难以突破,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其他方面不能获得发展。
学校劝“差生”自愿放弃中考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教育应因材施教、鼓励多元发展,而非简单的“一刀切”式分流。无论学生成绩如何,参加中考都是他们的基本权利,学校和教师无权干涉,更不能劝阻或变相阻挠。
法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要求学校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我们期待教育部门持续加强监管,确保每位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让教育回归本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