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最高检:稳定婚前同居关系纳入家暴范畴,精神虐待致严重后果可追刑责

   时间:2025-11-28 01:09:23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 IP:北京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在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主题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葛晓燕介绍,202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在打击涉家暴犯罪方面成效显著,共批准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2800余人,起诉3400余人。

从发布会现场获悉,检察机关对涉家暴犯罪采取从严惩处态度,家暴犯罪案件的批捕率比刑事案件批捕率高出近10个百分点。对于犯罪情节恶劣的被告人,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从重处罚。近五年内,有500余名家暴犯罪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指出,传统观念中,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多局限于身体暴力,但司法实践显示,家庭暴力的形式更为多样,除身体伤害外,还包括精神虐待、经济控制、长期冷暴力、遗弃以及不履行抚养义务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家暴行为不仅涵盖拳打脚踢、使用凶器攻击等直接身体伤害,还涉及持续谩骂、恐吓、侮辱等精神层面的长期折磨,甚至包括通过控制财物、限制通讯等方式实施的隐性控制。

此次发布会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进一步拓展了虐待罪的认定范围。在马某某虐待案中,检察机关将具有稳定婚前同居关系且存在精神虐待的行为纳入虐待罪的刑事评价范畴,推动了刑法与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有效衔接,减少了反家暴领域的“灰色地带”。

2021年12月,马某某(男)与女友苗某(殁年25岁)确立恋爱关系。2022年1月至12月,二人租房共同生活,期间与双方家长见面、参加家庭聚会,有结婚的打算。然而,马某某却以缺乏安全感为由,不断制造苗某的亏欠感,以出轨、分手相威胁,要求苗某不得出差、删除其他异性微信、及时报备行程等,限制其个人发展和人际交往,实施情感操纵、孤立和控制。同时,马某某还长时间、持续地对苗某进行辱骂、无端指责和肆意污蔑。

2022年4月,因担心分手,马某某不准苗某出国进修,并长时间辱骂、贬损她,导致苗某吞食安眠药物自杀,后被送医救治。同年8月,苗某发现马某某出轨后,再次吞食镇静类催眠药物自杀,再次被送医。同年12月10日晚,马某某与朋友在酒吧喝酒时,因对苗某与同学聚会不满,通过微信长时间辱骂、贬损、指责她,致使苗某精神崩溃。12月11日凌晨,苗某吞食药物自杀,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立案侦查并提请批准逮捕。2025年1月10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虐待罪对马某某批准逮捕,2月24日依法提起公诉。5月9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多次会商,提出取证意见。通过调取二人的外卖记录、网购记录、家居布局等证据,证实了他们的共同生活情况;通过调取微信聊天记录、手机存储照片、证人证言等,证实了马某某长期、持续对苗某实施精神虐待;还调取了苗某多次自杀抢救的诊疗记录以及她与马某某相识前后的性格变化等证据,有力证明了马某某的虐待行为与苗某自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马某某和苗某虽未正式登记结婚,但确立恋爱关系后一年内共同生活,有共同组建家庭的意愿,在经济上互相扶持、精神上相互依赖,形成了事实上的家庭成员关系。结合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确认马某某限制苗某社交、监控其行踪与通讯,侮辱其人格、贬损其价值,实施情感操纵,这些行为应认定为虐待行为。且该精神虐待行为具有长期性、反复性、残忍性,最终导致苗某精神崩溃、服药自杀身亡,已达到情节恶劣程度。马某某的行为与苗某自杀身亡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构成虐待罪。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马某某辩解自己没有虐待行为,苗某的死亡与自己无关,其辩护律师也作无罪辩护。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多次向被告人释法说理,最终,被告人准确认知了法律规定,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当庭认罪认罚。

侯亚辉表示,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将精神虐待、经济控制等隐性暴力纳入惩治范围,把行为人通过长期辱骂、贬损、情感操纵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精神摧残,最终导致被害人自杀等行为认定为虐待罪,这表明检察机关对家暴犯罪的认定已覆盖到行为隐蔽但社会危害性等同的有形暴力。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